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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观察之“中国人的戾气”

 
来源:法治社会 栏目:期刊导读 时间:2021-04-02
 
好像有这么个怪圈,中国人越来越爱生气了。?稍有不顺,一有阻碍,便怒火中烧,愤懑怨恨,甚至拳打脚踢,刀兵相见。?迁怒别人,报复社会,中国人的戾气越来越强烈,传统文化中的“温良恭俭让,仁义礼智信”被置于一边。?中国人是怎么了?这种集体愤怒缘何而来?又该去向何处?法律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的利器,在中国目前所处的社会转型期,面对民众不安定之心,如何以法治视角观察社会戾气,分析社会现象?运用法律手段规范社会行为,化解社会矛盾,是当下法治建设与法制改革过程中绕不开也躲不掉的研究课题。 《字林》中说,戾,乖背也。?以现代文表述其含义就是,戾,与乖意义相反,作乖张、违逆、凶残理解较为恰当。?戾气,从中医学的角度来说,是引发相应疾患的身体邪气,与正气相反;?从社会学的角度来理解,为暴戾之气,是残忍狠断、偏激走极端的一种心理状态或社会风气;?从法学的角度来理解,笔者以为,戾气应当作一种广义理解,不仅包括行为上的残暴凶狠,还应当包括心理上对极小矛盾的过度放大,心理的过度阴暗不平衡促使行为人采取越界行为。 (一)乖张之气:?偏执怪僻,不讲情理 《红楼梦》中以“行为偏僻性乖张,那管世人诽谤”形容贾宝玉这一封建叛逆者的人物形象。?在文学作品里,乖张之气是超越封建家族、追求个人理想的反叛之气,受到许多读者的赞赏与肯定。?可生活不是虚构出来的艺术作品,而是一幕幕不断更迭变化的真实人生场景,在由道德与法律共同搭建的社会大背景下,如此乖张之气就容易成为社会戾气。 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被刺事件就是个例子,抛去其他不谈,刺杀法官这一行为应当可以被认为是对维护社会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挑战。?法律为行刺者提供了很多渠道供其解决纠纷,申诉维权,他却偏执地选择以刺杀法官为情绪的宣泄方式。?再将视线看向杀城管的小贩×××,在与城管的冲突中,×××在反抗的过程中没有选择拿起法律武器,而且拿起了刺刀,最终害了别人也坑了自己。 进一步解读类似杀法官和杀城管的案件会发现,此类案件一出,网络上、社会上立即会出现大规模的“网络群殴”,不分青红皂白,不论事情缘由,在无调查无证据的情况下,一边倒地攻击享有国家公权力的一方。?这种网络戾气,以网友的网络暴力为代表,是一种不讲情理、一味敌视公权力的偏执社会观,甚至于从“借题发挥”到“无题发挥”。?在法治社会的建设过程中,这种戾气是对法律制度与法治环境的严峻挑战,是一种非理性的乖张之气。 (二)恣睢之气:?放纵自大,任意妄为 在开放程度越来越高的社会,作为社会成员的我们每天都会跟不同的人产生不同的交集,一言一行,甚至一个微小的动作、一个不经意的眼神都可能引发相互之间的心情变化。?例如在公交车、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上,人潮拥挤不可避免地存在碰撞、挤压、踩踏等情况,本是无伤大雅的小事,往往因为行为者对自己行为的放纵与无视,恣意妄为,进而导致了无法挽回的后果。?放纵自大,任意妄为,不仅是其恣睢之气的表征,也是对社会法治的无视与践踏。 (三)暴戾之气:?武力攻击,恶意中伤 不论是以何种形式存在的社会戾气,最终都极易演变为暴戾之气,以暴力攻击的形式将戾气化为行动,产生无法预料的后果。?就乖张之气而言,他们将对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以及其他行政执法人员的偏执不满衍生为暴戾之气,最终导致了各类惨案的发生;?就恣睢之气而言,很多时候的放纵妄为都是以牺牲他人利益与社会利益为代价,以采取暴力行为伤害他人报复社会的方式满足自己宣泄情绪的需要,暴戾与恣睢很多时候是捆在一起挑战道德和法律的底线。 在追求法治的过程中,中国人的这些戾气究竟从何而来??笔者认为,以法治视角观察,这一系列的社会戾气既有来自国家机关与社会治理方面的外在原因,也有民众心理健全与素质培养的内在诱导。 (一)外在原因 第一,公权暴力化与公信力丧失。?解读当下的社会戾气引发的具体案件,我们可以看出,很多案件都是针对行政机关与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或者执法之后的报复性行为。?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在经济、社会迅速发展的过程中,涉及农村土地征收与征用、城市房屋拆迁、社会公共服务与保障等方面的利益冲突明显,实践中出现很多棘手的情况,矛盾频出。?不同程度的公权暴力化不仅损害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也损害了政府公信力,破坏了政府形象,最终会导致民众对政府的不信任,对政府行为的抗拒与反对,以至于引发暴力对抗执法的现象。?在社会价值观的形成过程中,诚信观是十分重要的一个价值观念,民众对政府长期不信任使得政府一旦有所作为,均会受到民众的质疑与排斥,最终导致社会戾气的产生与传导。 第二,法制不健全与社会治理结构失衡。?我国目前正处于改革的攻坚期与深水区,涉及法制的改革也在不断地深入与推进中,法制尚且不健全。?一个法制不健全的国家,权力缺乏有效的监督与约束,就必然产生法制框架以外的对抗与冲突,表现为一种社会戾气,演变为暴力,最终引发社会的暴戾。?社会治理结构失衡引发的贫富差距日益加大,一小部分富有者拥有国家绝大部分财富;?与此同时,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人数也在不断扩大,社会保障制度不完善,住房、医疗、养老等问题在困扰贫穷百姓的同时就引发了他们对于富有者财富来源合法性的质疑。?在社会法制不健全、公民法制意识有待提高的背景下,暴力和动荡就自然成为泄愤的出口。 (二)内在原因 戾气的形成除了与政治、经济、法律、社会等层面的因素有密切联系以外,在一定程度上还受制于社会民众内心的心理状态。?一方面,社会贫富差距,使越来越多的贫苦百姓在生活的艰难中产生极端负面情绪,对暴富者产生敌对与仇视心理。?另一方面,在挫折感、不安全感和无力感等社会心理产生之后,它们最终会以暴力心理的方式表现出来,而暴力心理则构成了社会戾气的心理基础。?缺乏人文关怀的社会就极易导致普通民众的部分价值观扭曲,当民众缺乏看到真善美的眼睛时,戾气就于无声之处集结,一旦有了点火的引子,就会产生源于内而泄于外的暴戾。?此外,法治意识淡薄,民众不信仰法律,不依赖法律,不遵从法律,将法律置于架空的状态。?没有了法治意识作为内心的最后一道防线,戾气的宣泄就仿若泻闸之水一般了。 在现阶段的中国,社会戾气的化解过程就是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建设过程。?笔者认为,戾气的化解途径应主要考虑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政府责任。?在化解社会戾气的过程中,政府应当作为主力军,担负最主要的责任。?一方面,在社会转型期,政府通过一系列的改革举措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优化社会治理结构,努力缩小贫富差距,增加对弱势群体的关心,实施相应的扶助惠民政策。?另一方面,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在转变政府职能的同时向社会一定程度放权,在加强政府自我治理、自我净化的同时,接受社会的法治监督,促进执法法治化,提高政府公信力。?政府应当大力宣传普及法律知识,致力于提高公民法治意识,同时重视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帮助民众建立正确的价值观,营造和谐良好的社会道德氛围。 第二,司法责任。?司法机关在新一轮的改革过程中,应当着重注意司法公信力的建立与提高,追求案件的公平正义,以增强司法权威,解决社会矛盾。?同时,司法机关应当保证独立司法,不受来自行政机关等外界因素的影响,平等对待每一个当事人,以法治手段化解社会戾气,促使民众相信法律,选择法律武器解决纠纷,而不再恣意妄为。 第三,媒体责任。?媒体在法治社会的建设与戾气化解中,一方面要保证舆论宣泄渠道的畅通,保证言论自由以实现媒体对公权力及社会行为的多方面监督,促使民众的言论有地可发,有处可言;?另一方面,加强媒体网络法治管理监督也是不可忽视的一项重要内容,合理引导网络言论,避免网络暴力,营造一个文明自由理性的网络空间,促进媒体法治化建设。 第四,公民责任。?一个有序法治的社会建立与治理离不开社会民众的参与。?民众在每一个具体事件中的广泛参与有助于发现社会问题,解决社会矛盾,推动社会进步。?仅靠政府、司法与媒体是不能完全化解社会戾气,建立法治和谐社会的。?只有社会成员具备了基本法治意识,在日常相处中遵守基本的道德约束和法律规范,在保障自己合法权利的过程中积极履行义务,有效行使社会监督权,严以律己,宽以待人,才能化戾气为和气,实现法治社会、和谐社会的建设目标。

文章来源:法治社会 网址: http://fzsh.400nongye.com/lunwen/itemid-2123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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